2009年11月19日 星期四

催眠I&II 之領悟 (6 Sept)

1st Therapy:

要忠實地表達自己心裏的想法,不可以因為預設別人不願聽/ 聽不到/ 不認同,而抹殺自己的想法,和否定自己的價值。只有忠於自己心裏的想法,並說出來,才可以找回真正的自己,掌握自己的生命,重拾自己内在的力量,毋論結果如何,致少我有為自己爭取過,經已無悔。

2nd Therapy:

1) 依附是一種習性,依附者與被依附者,只是透過這種關係而得到生命中所謂的安全感,透過依附與被依附而掩蓋内心的恐懼,但依附並不是愛。

2) 不要只要求別人愛自己,不要老是怕別人不愛自己;只有真正懂得愛自己的人,才有能力愛與被愛。

3)相信自己的力量、直覺和決定,真正的答案其實早已在心中,別人的意見並不等如適合自已,越多不同的意見,可能令自己更加昏亂。別人的意見可以聽,但要經過消化,最後的決定仍是要聽從自己的内心。只有安住自己的内在,才可以活出自信;只有活出自信,才可以真正掌握自己的生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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